非企业/个人主体备案
最后更新时间:2022-09-09 19:02:39
为了节省您的网站备案时间,建议您提前准备好备案所需资料,因为各省备案所需资料有所不同,请根据您所在的省市规则详情进行了解,详情请参考 管局规则
其他主体备案所需材料
1.企事业单位证件 (彩色扫描件)
单位类型 | 证件(择其一) |
---|---|
政府机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事业单位 | 事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社会团体 | 社团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民办非企业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基金会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律师事务所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2.负责人个人身份证件 (彩色扫描件)
身份 | 证件 |
---|---|
中国公民 | 身份证 |
港澳居民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台湾居民 | 台胞证 |
外国友人 | 护照 |
3.网站负责人幕布照片 (站于幕布正中间,拍上半身即可,显示效果幕布字迹清晰)示例参考
您可以直接登录控制台-备案管理-备案幕布处申请,或者直接下载幕布背景自行喷绘拍照 (共享经济版虚拟主机不提供免费拍照背景幕布及免费邮寄)
4.《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 (彩色扫描件或邮寄原件)
5.其他材料
材料名称 | 使用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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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证书 | 江苏 湖南 重庆 |
主体负责人法人授权书 | 河南、四川、甘肃、吉林四省,如果主体负责人填写的不是法人,需额外提供主体负责人法人授权书 |
网站负责人法人授权书 | 湖南、湖北、安徽、上海、福建、四川,如果网站负责人填写的不是法人,需额外提供网站负责人法人授权书 |
网站建设方案书 | 广东省单位备案超过 30 个网站的,继续办理备案时需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
前置或专项审批文件 | 若网站内容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文化等相关内容,需要出具指定单位开具的前置或专项审批文件 |
注意:如果资料无法核实真实性,需提供手持身份证半身照等核验备案资料真实性。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在后台提交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