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短信息核验试点工作的通知》
按照《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短信息核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管函〔2017〕2322号)要求,由于“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已进行升级,天津市、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海南省等七个省区市将开启短信息核验功能。(目前这七个省份为试点省份)
以上地区的用户在通过接入服务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变更)时,备案系统将向用户登记的手机号码(联系方式一)发送短信息验证码。在用户根据短信息提示完成验证后,该备案申请(变更)将进入相关备案审核流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备案咨询电话400-688-3065转2或直接拨打座机0755-86548085。
详情如下:
(一)新增备案。用户提交备案请求时,部备案系统自动向用户提交的备案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息验证码,用户需将短信息验证码填入部备案系统核验页面完成核验后,备案请求再发至相应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核。
(二)变更备案。用户提交备案请求时,部备案系统自动向用户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息验证码,用户需将短信息验证码填入部备案系统核验页面完成核验后,备案请求再发至相应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核。
(三)原登记手机号码已变更的,在提交备案请求时,需同时向备案系统提交新的手机号码信息,再按照上述工作流程完成核验工作。